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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正常教學視導

113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正常教學視導

視導項目 視導內容 連結資料

一、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

1-1學生編班作業流程

相關法規: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標準

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

1-1-1學生編班方式採用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以落實常態編班:1.依測驗成績高低以S型排列、2.公開抽籤、3.電腦亂數。

113新生編班

1-1-2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優先編入學生人數較少之班級;班級人數相同時,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班級。

1-1-3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檢附設班核定公文),並依規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1-2 導師編作業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1-2-1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教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1-2-2 學校於辦理導師編配抽籤時,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二、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

2-1 依課綱之規定排授課

相關規範: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2.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2-1-1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 113學年度彈性學習課程總表

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課程計畫

112學年度上學期課表

112學年度下學期課表

113學年度上學期課表

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課。

課程計畫

三、學習評量實施

3-1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

相關規範:

1.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2.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3-1-1學校能提供鼓勵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之支持措施。

週三行事曆

3-1-2學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辦理學生學習評量。

113學年第一學期第一次學習評量班級評量課堂表

113學年第一學期第二次學習評量班級評量課堂表

3-1-3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並對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有其補救作為。

課發會記錄

學生評量規定

3-1-4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評量品質。

學生評量規定

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的命審題工作。

學生評量規定

3-2遵守定期紙筆評量相關規定

相關規範: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3-2-1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為前提,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其餘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

學生評量規定

3-2-2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學生評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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